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f Zhumadian Municipal
序号 |
单 位 |
建 议 |
采纳 情况 |
1 |
市发改委 |
一、建议对第8页“‘十四五’期间,省级开发区每年分别至少引进1个10亿元级项目”征求各县区政府意见。理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单位为各县区政府。 二、建议将第9页“确保工业用地比例”修改为“确保产业用地比例”。理由: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开发区产业用地占比超过60%,强化产业用地保障,建议参照省里提法。 三、建议删除第9页“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不断提高首位产业的贡献度和带动力”。理由:依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同意驻马店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32号),明确我市11个开发区重点发展两个主导产业和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
采纳 |
2 |
市财政局 |
第四部分第二条“强化要素保障”中,提出“市县两级分别设立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挥政府类平台公司作用,推动政府财政资金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有机配合,成立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制造业投入体系”,建议修改为“市县统筹资金大力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和国有平台公司作用,加大和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的对接力度,推动政府基金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有机配合,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制造业投入体系。” |
采纳 |
3 |
市金融工作局 |
一、“(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内容不涉及我局职责,建议责任单位删除市金融工作局。 二、建议将“(七)扩大工业有效投资。”责任单位中增加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 |
采纳 |
4 |
市招商局 |
建议第七项“扩大工业有效投资”中修改为“开展产业大招商,吃透国家战略布局、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规律,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伸方向,引进一批龙头支撑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 |
采纳 |
5 |
市城管局 |
建议“(八)推进开发区规范提升”中,市城管局不列入责任单位。 |
采纳 |
6 |
市司法局 |
建议第10页第11项“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融资服务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修改为:“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融资服务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
采纳 |
7 |
市科技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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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人社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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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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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生态环境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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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住建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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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教育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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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商务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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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卫健体委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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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农业农村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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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市大数据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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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市场监管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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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市民政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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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重点企业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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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网上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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