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
驻工信[2021]64号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头雁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892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30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年省头雁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我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须在装备制造(电力装备、农机装备、矿山机械装备、起重机械装备)、食品制造(冷链食品、休闲食品、功能食品)、电子信息、汽车制造、新材料5大优势产业,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纺(轻工、纺织、服装)5大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6大新兴产业领域内;且在全市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库内同一产业领域及装备制造、食品制造、轻纺细分领域排名前五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

申报省头雁企业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三)提供与头雁企业评价指标相对应的有关申报和证明材料;

(四)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自行编制《2021年河南省头雁企业申请报告》(以下简称《企业申请报告》)。《企业申请报告》N册两部分,纸张尺寸为A4或16开,每部分用彩页隔开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企业申请报告》文字描述要简洁明了,复印件要清晰可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封面内容(见附件)

(二)第一部分 企业基本情况

1.2021年河南省传统和优势、新兴产业头雁企业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

2.企业情况简介;

3.2021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库推荐文件(含推荐名单)复印件;

4.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见附件)。

(三)第二部分 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省内须带验证码);

2.2021年1—5月份会计报表;

3.证明河南省头雁企业申请表评价指标1来源的专项审计报告;

4.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等奖项、省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质量管理称号证书或认定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报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头雁企业时,申报企业还须提供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称号证书或认定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6.加盖企业公章的省内外对外采购供应商及金额名录明细表(见附件);

7.申报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头雁企业时,申报企业还须提供2020年能源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能源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表或企业用电总量(万千瓦时,度)、燃煤总量(吨)和燃气总量数(万立方米),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8.上市企业或上市后备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采取逐级推荐上报和公开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企业要按照本申报指南和头雁企业《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2021年河南省头雁企业申请报告》,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申报材料;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申报头雁企业的真实性审核和推荐上报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评价排序、审核和公示上报工作,优先支持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上市企业申报。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牵头加强对符合申报条件头雁企业现场监督和服务指导工作,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前期企业调研、筛选工作,组织好企业申报工作。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企业资料整理存档备查。

(三)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6月22日17:00前以纸质正式文件形式将本地确定申报的头雁企业和申请报告及汇总表(按重要性和综合评价排序,见附件,含光盘)一式3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财务科。

联 系 人:杨玉红 赵明月 2912601

电子邮箱:zmdgxjghk@163.com


附件:2021年河南省头雁企业申请报告









2021年 6月8日


附件

2021年河南省头雁企业

(优势和传统新兴产业)

请 报 告


N册)


申请单位(盖章):

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制造强省领导小组

公 室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所提交的2021年河南省头雁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月    日

顶部 打印 关闭
上一条:驻工信[2021]50号关于建立2021年驻马店市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库的通知下一条:驻工信[2021]52号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1年度信息通信业防范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6号广安大厦 | 联系电话:0396-2912989

邮 编:463000 | 邮 箱:zmdgxj 163.com

ICP备案:豫ICP备17048795号-2| 网站标识码:4117000032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411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