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项目申报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237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6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数字〔2024〕30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4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数字领航”企业

重点产业链头部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构建设备互联、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平台支撑的技术底座,积极开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实践,在成本、质量、效益、绿色、安全服务等方面转型成效突出,对行业数字化转型发挥全方位引领带动作用。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获得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或智能工厂称号。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

重点产业链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仓储物流等业务环节持续深化数字化应用实践,提质、增效、降本、降耗、绿色和安全发展成效显著,技术实力强、业务模式优、管理理念新、质量效益高,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对行业同类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发挥较好示范作用。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获得省级智能工厂(车间)、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

(三)智能工厂(车间)

智能车间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物流配送、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智能工厂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智能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初步实现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

申报条件:申报智能车间的应为以加工制造环节为主的车间。不支持生产制造为非主营业务的企业申报智能工厂。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

(四)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企业深入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对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企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发展,服务要素投入、服务收入、服务对收入和利润增长的贡献率等成效明显。聚焦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等方向,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的遴选。

申报条件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须为制造企业,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的可为制造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或信息服务企业。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

二、共性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驻马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www.gsxt.gov.cn)。

三、申报程序

(一)初审推荐。各县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数字领航”企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审核并推荐至省工信厅;将智能工厂(车间)和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申报材料直接推荐至省工信厅,其中智能工厂(车间)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荐数量不限。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送至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审核并推荐至省工信厅。

(二)专家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公示名单。

(三)公示发布。省工信厅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指导企业登录“河南省智能制造服务平台”(http://www.hnznzz.com/)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模块”中选择对应模块)。

(二)请各县工信主管部门于各项目申报截止日前,通过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完成系统推荐并上传推荐汇总表(系统推荐完毕后,从“推荐库”导出明细,加盖公章,通过“推荐库”上传)。各区工信主管部门于各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将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工信局(zmdsxxhb@163.com)。

(三)“数字领航”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智能工厂(车间)、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培育情况将纳入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考核范围。

联系电话:0396-2910969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顶部 打印 关闭
上一条: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下一条:科技创新“蓄势赋能”新质生产力

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6号广安大厦 | 联系电话:0396-2912989

邮 编:463000 | 邮 箱:zmdgxj 163.com

ICP备案:豫ICP备17048795号-2| 网站标识码:4117000032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411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