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公示公告
《驻马店市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汇总表
浏览次数:9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3

序号

单位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法规室

建议《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用一个自然段集中阐明;“二、重点任务”-“(三)强化双招双引,集群集聚发展”部分仅有招商引资进一步完善;“三、保障措施”按逻辑顺序整合成一段。

建议《若干措施》删除第六条“鼓励电子信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删除第八条“市产投集团20亿元的”;删除第九条“需参照本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已采纳

2

市司法局

建议《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针对第六项按规定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已按建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材料附后

3

市审计局

无修改意见

 

4

市发改委

建议《行动方案》第12页“(三)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营商环境标准先进水平,打造一流的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修改为“对标国际营商环境标准先进水平,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并明确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已采纳

5

市财政局

建议《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1.第二条“加强骨干培育”修改为:聚焦光电元器件、智能传感器、集成电路、新型电池、电子材料、软件、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等重点发展领域,对当年财政贡献前10位的电子信息企业及当年财政贡献1000万元以上且贡献增速前10位的电子信息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对高成长性企业年综合增长率不低于26%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事后奖励。对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加大“隐形冠军”“头雁”“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性电子信息企业培育,争取省级专项奖励资金支持;

已采纳

5

市财政局

2.第四条“实施设备投资补助”修改为:设备总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含技改),在项目建设有效期内,由受益财政按其生产设备购置金额(以完税发票为依据,不含税)的5%给予补助,单一企业最高限额1000万元。项目应优先申请省专项资金支持,获得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补贴;
3.第五条“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修改为:对软件首版次产品,按一定期限内产品实际销售总额给予研制单位1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第六条“打造产业链协同”修改为:鼓励电子信息企业相互采购、促进企业联动发展,支持本地细分领域链主企业向中小微企业(本集团除外)采购关联配套设备或零部件产品,按照实际采购额(以发票为准)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链主企业常态化开展成果推介、资源对接、产业合作、市场开拓、技术交流等活动。对规上电子信息企业参加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展会(不含市内),给予参会企业展位费50%的补助,同一企业全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

5.第七条“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修改为:支持产业定位明确、主导产业突出的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对新入驻软件产业园区的软件企业,鼓励所在地财政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软件名园、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和数据安全产业园区,争取省级专项奖励资金支持。
6.第九条“落实招商引资成效”修改为:发挥政府部门、商协会和其他中介机构渠道作用,对成功引进市外符合发展规划企业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企业和非国家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引资中介),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内正式投产纳税后,给予其招商引资贡献奖励。奖励金额为内资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外资按2‰一次性予以兑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7.第十条“强化各类要素服务”修改为: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用地集约且投资强度达到规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土地出让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项目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以降低企业成本。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供地,鼓励存量工业用地转新型产业发展用地。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已采纳

6

市金融局

建议将《驻马店市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第12页“(二)强化政策支持”中“鼓励设立行业性担保、租赁公司,对担保机构提供给中小企业担保的贷款,协调银行和金融机构给予利率优惠”修改为:“鼓励设立行业性担保、租赁公司,对担保机构提供给中小企业担保的贷款,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给予利率优惠”。

已采纳

7

示范区

建议将《驻马店市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第2页“4.产业集聚效应凸显”中“示范区智慧岛”修改为“驻马店智慧岛”。

已采纳

8

市商务局

无修改意见

 

9

市科技局

无修改意见

 

10

市人社局

无修改意见

 

11

市市场监管局

无修改意见

 

12

市大数据局

无修改意见

 

13

市卫健体委

无修改意见

 

14

市住建局

无修改意见

 

1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修改意见

 

16

市城管局

无修改意见

 

17

市交通局

无修改意见

 

18

驿城区

无修改意见

 

19

高新区

无修改意见

 

20

开发区

无修改意见

 

21

遂平县

无修改意见

 

22

西平县

无修改意见

 

23

汝南县

无修改意见

 

24

确山县

无修改意见

 

25

平舆县

无修改意见

 

26

上蔡县

无修改意见

 

27

正阳县

无修改意见

 

28

泌阳县

无修改意见

 

29

新蔡县

无修改意见

 

30

黄淮学院

无修改意见

 

31

职业技术学院

无修改意见

 

32

市供电公司

无修改意见

 

33

市产投集团

无修改意见

 

34

市豫资公司

无修改意见

 

35

市移动公司

无修改意见

 

36

市联通公司

无修改意见

 

37

市电信公司

无修改意见

 

38

重点企业

建议增加推动惠强新材钙钛矿隔膜、碱槽制氢隔膜、湿法隔膜等新产品研发相关内容。

已采纳

39

网上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未收到反馈意见


顶部 打印 关闭
上一条: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情况汇报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有关工作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下一条:《驻马店市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向社会征求意见汇总

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6号广安大厦 | 联系电话:0396-2912989

邮 编:463000 | 邮 箱:zmdgxj 163.com

ICP备案:豫ICP备17048795号-2| 网站标识码:4117000032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411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