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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措施”力邀青年人才来驻马店就业创业
浏览次数:387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1

青年人,驻马店邀请你来就业创业!5月10日上午9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驻马店市促进青年人才就业创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实施意见》制定了15条具体措施,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驻马店就业创业,为驻马店发展增添活力。

据悉,《实施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旨在进一步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推进产业带动就业,更好地吸引青年、留住青年、成就青年,力争实现更多的青年人才留驻、回驻就业创业。

第二部分为主要措施,包括拓宽就业渠道、畅通就业信息、鼓励自主创业、拓展发展空间、创优环境留人等五个方面的15条具体措施。

其中,在鼓励自主创业方面,我市从实施创业补贴、实施贷款贴息、扶持创业孵化等3个方面制定了具体举措。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离校2年内首次在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4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

 在创优环境留人方面,我市从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建设青年人才小区、增强青年人沟通交流、增强城市活力等5个方面制定了具体举措。对新来驻就业并购房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 万元、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

 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明确了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职责和定位,要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工作督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而增强青年人才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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