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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33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4

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数字〔2023172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3年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标杆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明确路径和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是获得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驻马店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申报书详见附件2345)。

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支持已入选企业重复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不支持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重复申报,不支持未建或在建项目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示范,示范期为2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920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化与未来产业科,电子版(推荐文件、申报材料Word版及盖章PDF版)发送邮箱zmdsxxhb@163.com。报送材料包括《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见附件2345)以及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含附件6汇总表)。

人:冯俊鹏   0396-2910969

电子邮箱:zmdsxxhb@163.com


附件:驻工信办〔2023〕7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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