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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国内观摩实践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91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8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时代中原民营企业家“百千万”培训计划》,对标国内知名企业,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引领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国内观摩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组织省内产业链链主、龙头、关键节点企业负责人赴江苏、浙江、上海、广东、安徽等地,观摩知名园区和龙头企业,开展企业管理经验交流座谈,深入学习发达地区和知名企业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模式。

  二、活动对象

  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轻纺、现代食品、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龙头、关键节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每期40人左右。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国内观摩实践活动分为5期,每期五天(含往返),观摩地分别为: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广东省、安徽省等。第1期具体安排见附件1,后4期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第1期时间:529日—62日(含往返),529日全天报到,62日下午返程。

  (二)第1期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南京市。报到地点:苏州维也纳酒店苏州火车站店。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2),结合观摩企业类型,推荐相关企业家参加培训。在与当地财政局会商后,填报《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于524日前发送至邮箱hngxtqyfw@163.com,同时发送excel版。

  (二)已参加过今年培训的企业不能再报名此次观摩活动。参训人员一经确定,中途不得替换,原则上不能请假。

  (三)此次培训采取财政补贴方式进行,食宿统一安排,不收取观摩费和餐费,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四)接站安排:参训学员确定后将组建微信群,到站和返程时间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将安排接送站,接送站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群中通知。其他时间往返的学员,须自行前往。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燕 0371-65509843

  吕烨 0371-65509843

  省财政厅:宋真 0371-65808051

附件:1.观摩主要安排

2.学员名额分配表

3.学员推荐汇总表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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