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服务企业
我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浏览次数:93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0

明确31项重点工作任务和182条具体措施


如何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如何扎实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近日,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23年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第一版)》,提出了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


该方案在2021年度评价结果和指标报告的基础上,参考2023年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典型经验及国内省内先进地市最新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围绕便利涉企事项办理、推动惠企政策落地、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6个方面,明确了31项重点工作任务和182条具体措施。


方案要求,通过探索“一业一证”改革、推进规划、用地审批事项融合、优化水电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等举措,在年底前,实现划拨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出让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


方案要求,通过实施持续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强人才流动基本保障等举措,年底前,实现新增城镇就业6.4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万人、技能人才13万人以上。培育2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35家市级头雁企业。


方案要求,通过实施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全面推行审批事项“免证可办”等举措,年底前,实现线上线下接诉窗口全覆盖,即时受理率达到100%,问题处理满意率达到100%。新增50项“跨省通办”事项、200项“全豫通办”事项,实现95%以上涉企事项“全程网办”“掌上可办”,不少于100项审批事项“免证可办”。


方案要求,通过实施提高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比例、全面推进远程异地评标等举措,今年底,实现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在线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支付的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方案要求,通过实施畅通企业权益保护渠道,全面推行有诉即办、促进纠纷多元化解等举措,今年底,实现立案平均时间保持至0.01天,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一件,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周期降低至15天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户数超过10个,专利质押融资额达到3亿元以上,商标质押融资争取达到400万元以上。

顶部 打印 关闭
上一条:《驻马店市“中国药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下一条:驻马店市反诈中心提醒市民:警惕近期高发的五类诈骗案件

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6号广安大厦 | 联系电话:0396-2912989

邮 编:463000 | 邮 箱:zmdgxj 163.com

ICP备案:豫ICP备17048795号-2| 网站标识码:4117000032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411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