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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138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4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豫工信办企业2023〕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认定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认定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基础,不仅能提升地方知名度,也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明确具体细分领域,突出自身竞争优势,编制高质量的申报材料。

二、集群所在地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开发区、高新区等非行政区划的功能区,不在申报范围内。我市原有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已过有效期,需重新申报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三、集群申报以自愿申报为原则,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通过省工信厅网站自行下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形成申报材料。各县区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名称标注“XX县(市、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资料”)报送至市工信局,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崔玉杰    联系方式:2600665

 箱:zmdzxqyb@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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