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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347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437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8

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34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石建超委员:

“关于落实政府对企业的各项奖补资金的提案”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工业企业奖补资金设立情况

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我市产业发达之城,中共驻马店市委、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印发了《关于加快产业强市建设的政策意见》(驻发〔2018〕7号)(以下简称《产业强市30条》),其中“实施企业扶优扶强计划”中明确提出:每年对强优企业分类进行考核,对综合排名前30名的工业企业、前5名的现代农业企业、前5名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授予年度产业强市先进企业称号;同时对产业强市建设排名前三位的县区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2019年起,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设立产业强市奖励资金,每年规模为1800万元,具体兑现企业程序为:市委、市政府根据年度兴工强市考核情况确定表彰企业及县区,印发表彰决定,市财政将相应资金拨付至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直接拨付相关企业。

2021年,为增加表彰奖励覆盖面、拉动奖励级次,市政府借鉴外地市经验,将“产业强市强优企业”评选奖励修改为“星级企业”评定奖励,安排专项资金1900万元。每年评选五星级企业10家、四星级企业20家、三星级企业30家、二星级企业40家、一星级企业50家,给予一、二星级企业荣誉奖牌,五、四、三星级企业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元奖励,规定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科技创新和企业家培训。2021年4月11日,市政府以“驻政〔2021〕12号”印发表彰决定,评选出150家星级企业,给予驻马店卷烟厂、王守义十三香等三星级以上60家企业相应奖励,目前资金已安排到位,正在陆续兑现企业。

二、奖补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财政奖补资金安排,采取提前一个年度编制预算,当年拨付完成的形式,拨付程序两种:一种是按条拨付。根据财政体制逐级拨付相关县区,由县区兑现企业;另一种是按块拨付。根据财政资金性质拨付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兑现企业。目前中央、省财政奖补资金基本按照第一种程序执行,涉及上级转移支付及资金清算;市级安排奖补资金基本按第二种程序执行;上面提到的星级企业奖励资金,具体由市工信局兑现相关企业。近两年,由于市县财政资金紧张,个别时间节点存在资金排队、拨付不及时,造成资金缓拨或延迟情况,影响了企业的被关怀感受。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诚信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市县财政立足“六保”“六稳”,始终把保市场主体放在重要位置,做到在早安排、早拨付、早到位,确保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我们也根据资金性质、上级要求和当年财力情况,在工信、科技、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预算中尽可能安排足额资金,保障兑现企业奖励,并于年初将资金拨到相关部门,实行专门科目管理;同时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考虑财政资金与担保融资的相对独立性,相关企业在享受奖补资金的同时,不影响企业申请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融资服务。企业在实际工作中,若发现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现象,可及时与各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情况,抓紧落实;也可通过市长热线、政府督查室,督促落实相关工作。

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服务工作,推动我市企业做大做强。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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